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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湖南省将建立营运驾驶员“黑名单”制度,严重者终身不得申领驾照!

浏览次数:627发表时间:2016-09-03字体大小:

 全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在长沙召开。据了解,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,遏制重特大事故,我省将开展为期两年的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,并建立全省营运驾驶员“黑名单”制度。



 


 

何为“黑名单”制度

  建立全省营运驾驶员“黑名单”制度,就是依据公安等部门抄告的营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信息,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,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,以及有毒驾、酒后驾驶、超员20%以上、超速50%(高速公路超速20%)以上,12个月内有4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营运驾驶员,一律进入“黑名单”。

被加入黑名单后

有什么惩罚吗

对于进入“黑名单”的营运驾驶员,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,自注销或吊销之日起至少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,其中毒驾、醉驾或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营运驾驶员,终身不得重新申领。



 


 

拓展阅读:

据潭通通了解,其实很多国家、省份已经有严格的黑名单制度。

例如,德国联邦货物运输局内就在超限运输驾驶员的管理办法中规定,第一次超限驾驶员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;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三个月的监禁;一年内发现超限三次以上的驾驶员,吊销驾驶执照,登上“黑名单”,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,这迫使没人敢开超限车。


 


 

在会上,为彻底扭转道路运输安全被动局面,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《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〔2016〕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》。《规定》共有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、落实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、加强行业监管、加强责任追究和处罚等5个部分19条措施,具体包括实行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和“黑名单”制、加大“两客一危”监管,严打“挂靠”行为、真正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、实行安全监管分片联系制和有奖举报制等。


 

湖南省副省长张剑飞要求,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方面,要突出安全隐患彻底消除、薄弱环节明显加强、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这三大重点,坚持“人、车、路、企业、监管”全面发力,标本兼治,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。着重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安全监管、加强安全培训等工作。强化主体责任,加大考核问责,形成工作合力,稳中求进、稳扎稳打,坚决打赢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。

通讯员:刘玉婷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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